关于继续做好2017年教职工保险工作的通知
井大工字[2017]9号
关于继续做好2017年教职工保险工作的通知
各基层工会:
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组织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,服务广大教职工群众的重要载体之一。长期以来,我会以服务教职工群众为出发点,坚持树立服务意识,深入基层,重点宣传互助保障工作“无病我助人,有病人帮我”的互助互济精神,扎实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,巩固并扩大互助保障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帮助教职工有效提高抵御疾病和意外风险的能力。经研究,我会将继续扎实做好2017年的在职教职工保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资格条件
各基层工会在职教职工(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),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。
二、互助保障计划
各类“互助保障计划”条例,均可在省教育工会网站查询或下载。具体位置:“维权帮扶”→“互助保障”菜单中。(省教育工会网址:http://www.jxjygh.org)
1.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
每人每份15元(限保一份),保险期限1年。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、卵巢癌、宫体癌、宫颈癌、输卵管、阴道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妇科癌症,可领取保障金:10000元/份。
2.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
每人每份20元(限保一份),保险期限1年。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,按意外伤残程度领取相应的保障金;如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伤害,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在180天内死亡,可领取保障金全数。保障金:15000元/份。
三、中国人民保险
《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建议书》(含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险》)及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可在工会网页的下载列表中下载查询。
1.《重大疾病保险》
每人每份保险费80元(限保一份),每份保险金3.5万元,保险期限为一年。
2.《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》
每人每份保险费40元(限保一份),每人伤亡赔偿限额25万元、意外医疗3万元、意外住院津贴1.8万元,保险期限为一年。
四、投保原则
在编在岗教职工个人自愿投保。
五、补助办法
以上四个险种按照各基层工会实际参保人数全额补助。
六、投保要求
1.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,专人负责,做好2017年的续保、新保工作。
2.请各基层工会在工会网页的下载列表中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,于2017年6月8日前,将填写正确的参保会员名单表的A4纸质稿(加盖单位公章)及电子版报送至工会张贯元老师。
3.我会将对参保会员名单进行审核汇总,报送相关保险机构后生效。
井冈山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7年6月5日
附件:办理理赔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
一、办理理赔工作的有关程序
办理理赔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
一、二、办理理赔需提供的材料
报送理赔材料应遵循的原则是: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会员身份及所发生事实的性质和程度的关键材料。
1.证明身份的材料
如:身份证件;单位证明;如已死亡的,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、遗体火化证明等。赔付对象与计划书中的名单必须完全吻合。
2.证明事实性质的材料
如:医学死亡证明、疾病诊断书、出入院记录;属交通事故的,提供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”等;属工伤事故的,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等材料。
3.证明事实程度的材料
如:遭受意外导致伤残需按比例赔付时,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伤残程度的有关材料。
4.因患大病需赔付处理的,必须报送能够证明病情确诊的材料
如: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诊断证明书、出入院记录;病理检查报告、切片报告、超声检查单、CT检查单等。已进行手术治疗的,提供手术记录、手术报告等。
5.其他有助于进一步确认事实性质和程度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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